袁清:互联网应还原它的本质
发布日期:2015-09-10   来源:中国培训网   浏览次数:940
  “互联网即隐喻”,这是笔者在波丝曼主张的“媒介即隐喻”论述后的推断。互联网用一种隐敝但更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。但必须清楚,互联网仅仅作为一个工具和手段,它不可能改变商业的本质逻辑。

  “互联网+”的三重境界

  近日笔者受中国企业家世纪论坛之邀,在“国际论坛周”间分享了“互联网+与人文化+”。 论坛中笔者提出“互联网+”的三重境界,引发讨论。

  “互联网+”的“第一重境界”——工具化。即运用电商平台,企业、组织+互联网,打破信息对称,关注80年后的新兴消费主体,研究“沙发跟踪”新形态,关注并引导新的消费需求。

  “第二重境界”——“思维化”。开掘消费者价值的创造力,关注顾客主张。平等,分享,跨界,协同,用此互联网精神颠覆和重构新商业生态,去中心化,信息的民主化,参与的民主化。

  第三重境界——“价值化”。弱关系的社会里,互联网+重新构建契约和信任关系。“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,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”,端正心性,互联网的价值观成王道。

  “互联网+”的三重境界间,既相互促进,又因果循环,既一脉贯通,又传承递进。“互联网思维”的本质不是“网”,而是“人”,是顾客心理的决策过程。国内也有某著名学者直指“互联网思维”不是让商业更商业,而是让商业变得更加生活化、人性化、人文化。

  “互联网思维”或被“互联网价值观”所迭代

  “羊毛出在猪身上”、“跨界营销”、“共享经济”、“口碑扩散”等,这些所谓总结出的“互联网思维”,其实笔者在想它并不是互联网出来后才存在,而是互联网的发展,它们在这个时点集中爆发出来。这里最典型的就是几年前我们分析过的沃尔玛“啤酒和尿布”的“神奇的购物篮”。

  如果我们用哲学视角谈“互联网世界观”,我们真的会发现很多我们需要改变的不是现象上的东西。工业时代的世界观是由决定论(世界是物质性的)、因果论(依据知识和工具观察)、机械论(是可以预测的)、还原论(确定性的)四根支柱构成。

  市场稍纵即逝,如果说上述工业时代对应的或是牛顿世界观,而互联网时代对应的或是量子世界观。咀嚼“互联网世界观”它或也有四个支柱:概率论(不能预言每次结果,但可以确定不同结果出现的概率);不可知论(复杂因果关系);整体论(整体大于部分之和,多出来的或是连接);自组织(从基本粒子到生物,到自然界,到社会科学到社会网络都是自组织)。

  物质世界里我知道这个事物存在,在量子世界里,占主导地位是不可知论。我们企业有产能、价格低、就能卖出产品当属不可知论。不可知论(复杂因果关系)有很多不确定性。

  当下承认不可知或是创业及成功的前提。不确定性。不可知论不是消极,而是要求我们的视野从客体变为主体,态度从傲慢变成谦虚。需要我们从计划变成认知,从规划变成演化。

  “同理心”发力在线下

  “全国园林园艺青年精英特训营”上,笔者从商业角度提“同理心”。“同理心”,即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,理解他人立场和感受的能力,换句通俗的话叫设身处地为别人想的能力,“同理心”也有称共情的。

  今天的微信,微博,QQ等互联工具运用,我们每个人看似很长时间在与明友圈微友或好友在分享,其实这或多是一种社交错觉,我们更多地在独处的环境里。互联网让本应人与人交流的手势,面部表情,语气,语速这些“非语言信息”被消除掉了,据国外某心理研究机构研究称,互联网信息社会正使我们失去更多“共情”的能力。

  现代很多企业患上了互联网恐惧症,但大多存在以下误区1、把微商当作是互联网转型;2、互联网转型就是把产品放在网上卖;3、搭建个微商城就能卖东西;4、等着用户到微商城购买。

  其实,传统店铺的创新在于改变整个购物体验,增加线上线下融合,实体店的产品购物体验,产品触碰和大胆眼神的互动交流是电商平台所不具备的。用客户管理、流畅体验等方式来留住日渐减少的实体消费者,而不是一味的将所有功能都投向“互联网+”,放弃对细节的把控。

  我们要真正清楚传统店铺的革新并不是将整个实体MALL单纯的搬到互联网上。我们仅仅是个媒介,一个迫切需要提高用户体验、留住消费者的媒介。

  生活中别人痛苦也会发现自已痛苦,这便是共情的“读心”和“情感匹配,共情在更多的面对面”的共处里,这也是店铺所能发挥的作用。商业中的“同理心”,在于互动的交流中,推崇利益双方的“利益均沾”,站在对方的利益立场,把价值创造中涉及的各主体都作为价值分享的对象,这样才有发展的可持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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